昆明市晋宁区三个“切实”做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

发布时间:2021-01-18 来源:晋宁区委编办 曹平平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解决基层医疗队伍人员流失、专技人员匮乏等问题,晋宁区委编办积极探索编制总量控制,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备案制管理的“县级模式”,合理配置编制资源,优化结构提高效益,有效提升了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切实明确备案制管理事项。将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在编办核定的机构编制总量内的人员编制调整、使用等权限下放给区卫健局,打破了原有按规定需报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的管理模式,切实保障了医疗卫生机构的自主权。

二是切实明确备案制管理程序。着重从人员编制结构调整、人员编制使用、医疗机构之间的编制调整等方面,明确了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的程序、标准和要求,确保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规范有序推进。

三是切实强化对备案制管理的监督。明确机构编制、人社、财政、卫健等部门在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工作,加强对备案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负责共同做好备案制管理的相关工作,推动形成医疗卫生机构备案制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