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编办“三条措施” 努力推进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人才强省战略

发布时间:2022-12-31 来源:省委编办一处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解决人才总量不足制约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难题,近年来,省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工作决策部署,采取“三条措施”努力推进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人才强省战略。

一、坚持党管人才工作原则,优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重视加强人才工作的整体统筹协调,推动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结合省委政府出台的人才引进措施办法,省委编办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推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和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在省委组织部增设人才工作机构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二是优化人才部门职能体系。加强对省委政府人才部门职能统筹,党政机构改革中将人才工作职责写入省级组织、宣传、工信、教育、科技、财政、人社、文旅等22个党政部门“三定”规定,确保人才工作有法可依。机构改革后,结合工作运行进一步厘清人才工作边界,推动部门人才工作责任链条更加协同高效。三是调动各级人才工作主动性。在人才管理部门机构设置基本对应的前提下,指导市县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人才工作精神,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支持人才工作的路子,把直接面向基层、市县实施更为便捷的人才管理事项下放,赋予市县更大人才管理自主权,提升人才管理效能。

二、创新编制管理制度,支持相关领域用编引才。结合人才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健全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保障机制办法。一是探索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保障制度。研究出台《云南省省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在编制总量内拿出1500余名事业编制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库”,专门用于高校、医疗卫生、科研院所等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现“有人才必有编、引人才必配编”。二是解决高层次人才用编落地难问题。出台《云南省关于引进艺术类高层次人才申请使用专项事业编制的通知》,明确可以使用专项事业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单位范围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使用配套政策,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难落地的问题。三是推行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制度支持人才引进。实行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准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调整使用各校教职工编制,授权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统筹管理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推行机构编制总量管理与备案制度,推动人才规模化、批量化招引工作,解决教育、卫生行业“有编才有人、无编难进人”的引才困境。

三、统筹编制资源分布,引导人才向基层和重点领域倾斜。加大跨层级、跨行业统筹调剂编制力度,为基层和重点领域引进人才提供编制保障。一是引导人才向民生和重点领域倾斜。着力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发达镇、基层审批服务改革,构建各类人才基层创业的政策基础、体制保障,为人才干事创业搭建“平台”。贯彻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通过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调剂和零空编措施统筹1.8万名编制充实到民生和重点领域,服务保障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民生领域招录人才。二是引导人才力量支持重大改革。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制机制,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统筹调剂3000余名事业编制补充省级高校,加强高校党务思政师资队伍人才引进。三是引导人才力量向一线下沉。实行减上补下,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先后向乡镇(街道)统筹下沉2500余名编制,保障边境贫困地区、民族重点乡镇配备党总支书记,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强戒所、司法所调整政法专项编制,为基层一线加强党组织建设、社会法治建设招录人才提供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