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试点工作阶段性任务
自中央编办批复云南作为全国试点开展电子证书试点工作以来,省委编办高度重视,按照“先颁发电子证书,再逐步打通相关应用场景”的思路,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截至6月30日,已完成省级和4个试点州(市)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颁发,顺利完成试点工作阶段性任务。
一是统筹推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省市一体、统筹推进”,印发通知确定省级和昆明、曲靖、玉溪、楚雄4个州(市)作为试点。认真研究制定电子证书颁发计划、用户手册等,同步在“云南机构编制网”开辟专栏,开通常见问题解答、政策文件公示、表格和用户手册下载等服务功能,有序推进试点证书颁发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与省高院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用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多部门共推电子证书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和部门间的认可度。同时,加大在人民日报、云南日报、云南网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增强电子证书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优化服务。通过视频培训会、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对4个试点州市及省级相关单位1000余人次进行相关培训和解答疑问。充分利用年度报告、换(补)领证书、变更登记事项等机会,采取现场面对面、“不见面”远程发证、上门服务等方式,提升发证工作效率,最大限度方便事业单位成功申领。同时,积极帮助试点地区登记机关和事业单位解决各类问题。
四是强化跟踪。及时建立试点工作联络指导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指导联系试点地区工作;建立工作进度月报制度,跟踪督促试点州(市)工作进度,确保了电子证书颁发任务完成。
据悉,下步省委编办将认真梳理电子证书颁发使用中的相关问题,进一步优化电子证书使用。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逐步打通部分应用场景,深入推进电子证书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