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为中共云南省委的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云厅字〔2010〕25号)执行:
1.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政策建议。
3.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省级机关各部门和州(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省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省属和州(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省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全省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各级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省以下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并组织实施。
6.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州(市)、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的审核。
7.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云南省政协机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各民主党派机关,省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州(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处级以上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职数的调整。
9.省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0.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监督省以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1.全省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2.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3.联系中央驻滇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14.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省编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央编办的精心指导下,省委编办坚持以“四个全面”为引领,紧扣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狠抓控编减编工作,全面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1.围绕推进简政放权、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促进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三是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了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能配置。四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了公益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五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主动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难题。
2.围绕科学配置资源、确保只减不增,不断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认真抓好我省控编减编方案的组织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坚持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切实提高现有编制使用效益。三是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保障发展急需。认真研究解决事关政权建设、国计民生、发展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在严格控制总量、确保只减不增前提下,想方设法对重点机构编制事项予以支持,切实保障关键领域和重点部位工作需要。四是着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五是大力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全面实施“三年一百个重点研究课题”计划。
3.围绕夯实发展基础、激发内部活力,从严从实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二是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三是突出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激发和增强机关内部活力。五是扎实做好日常性、基础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9名,2015年底在职人员60名。退休人员2人。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上年结转收入352.45万元。2015年度收入236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其他收入2.50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1057.51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5年度支出合计268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89万元,占总支出的30.64%;项目支出1865.28万元,占总支出的69.36%。与上年对比增加1545.68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搬迁新办公区和信息化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3.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0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搬迁新办公区费用增加以及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02%;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省委编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5.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5.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加大了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开展了机构编制信息系统支撑平台二期项目、县级网络平台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和新办公地点新建机房项目。具体项目开支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经费、云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基本运行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工作经费、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费、新办公地点新建机房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全部为一般服务(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44.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63万元,支出决算为46.88万元,完成预算的67.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98万元,完成预算的8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0万元,完成预算的48.06%。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9.24万元,下降29.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0万元,下降1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9万元,下降43.9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工作,降低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8万元,占68.22%;公务接待费支出14.90万元,占31.78%。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未新购置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省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省有关部门及编办系统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州市编办人员来昆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2015年度,共接待国内人员61批次共1031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60万元,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搬迁新办公区运行费用增加以及2015年加大了扶贫经费的投入力度。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602.94万元,其中,采购货物561.94万元,主要采购项目为信息化建设系统、新办公区家具设备;采购服务41万元,采购项目为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